科技日報記者 代小佩
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二批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據悉,此次發布的10個典型案例包括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8件,案件所涉的品種包括稻、小麥、梨、辣椒、大豆、豌豆、黃瓜等,體現了人民法院秉持有利于權利保護的司法理念,加大對涉種子侵權違法犯罪制裁力度,切實保護和激發種業原始創新的堅定態度。
附: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第二批)
一、陸某某、李某某、趙某某銷售偽劣種子案;
二、薛某某銷售偽劣種子、盧某某銷售偽劣產品案;
三、江蘇省高科種業科技有限公司與江蘇金大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董某某、曹某某、楊某某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四、深圳市金谷美香實業有限公司與合肥皖豐種子有限責任公司、霍邱縣保豐種業有限責任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五、酒泉市華美種子有限責任公司與夏某某植物新品種臨時保護期使用費和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六、江蘇金土地種業有限公司與揚州今日種業有限公司、戴某某、楊某某、柏某某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七、北京北方豐達種業有限責任公司與平頂山市衛東區平鼎種植專業合作社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八、新鄉市金苑邦達富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與滑縣豐之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馮某某、項城市秣陵鎮春花農資店植物新品種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糾紛案;
九、壽光德瑞特種業有限公司與山東博盛種業有限公司、湯某某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十、湖南亞華種業科學研究院與張某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