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科技日報記者 雍黎
2月20日,記者從重慶市水利局獲悉,重慶市政府近日印發《重慶市三峽水庫消落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是全國首個對水庫消落區管理做出規定的政府規章。
重慶是長江上游最后一道生態屏障,對長江中下游地區生態安全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重慶市頒布施行《辦法》,是貫徹長江保護法的具體舉措;對進一步強化重慶市三峽水庫消落區管理,保護和修復消落區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明確消落區的管理應堅持保護優先、科學規劃、合理利用、系統治理以及服從三峽水庫調度的原則;實行分區管理,劃分為保留保護區、生態修復區和工程治理區。其中,山高坡陡、巖石裸露、人煙稀少的消落區,以及重要生物生境、飲用水源保護地等重要區域的消落區,作為保留保護區;城集鎮、重要旅游風景區和人口密集的農村居民點周邊的消落區,作為生態修復區。庫岸穩定性差、易發地質災害的消落區,則作為工程治理區。?
《辦法》強調消落區的土地依法屬于國家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確有必要使用的應當依法經有權機關批準;為保障消落區良好生態功能,設立了多項禁止行為,其中包括:不得進行圍墾,毀草開墾,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和高稈作物;不得施用化肥、農藥;不得傾倒、填埋、堆放、棄置、處理固體廢物等。強化了各級政府以及相關部門的職能職責,形成政府統籌、水行政部門主管、相關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管理體系,并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智慧監管。
關鍵詞: 政府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