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北京市交通委發布關于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2021年上半年運營監管情況的公示。其中再次強調,北京市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等六部委印發的《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和《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關于 “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的規定,市交通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網信辦、市公安交管局及屬地政府多次約談本市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品牌運營主體,截至2021年6月30日,市交通委對于拒不整改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運營企業累計實施行政處罰9次,涉及8個品牌。同時,各區政府組織全面清理路面上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針對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無故缺席約談、拒絕配合調查、拒不繳納罰款的情況,市交通委對其開展了入戶調查,實施頂格處罰并追繳滯納金,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做出吊銷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的處罰決定。
目前,仍有少量電動租賃自行車違規在京運營,全部為未登記、無牌照的電動自行車。按照《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市公安交管局針對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將依法查處,請廣大市民關注資金及自身安全,拒絕使用任何品牌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記者 陶鳳 王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