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錢雯雯 編|深海
6月7日晚間,新亞制程公告稱,近期為滿足日常經營發展需要,深圳市新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亞新材料”)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了人民幣500萬元的授信額度,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新亞新材料上述授信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相關資料圖)
公告顯示,本次擔保后,新亞制程經審議的有效對外擔保額度為19.5億元,對外擔保總余額為4.3億元,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29.64%;除此之外,公司(含下屬公司)無其他對外擔保事項,也無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等情形。
值得關注的是,新亞制程近期遭證監會立案調查。據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062023007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對公司進行立案。
隨后公司補充披露稱,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新亞電子制程(廣東)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許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2]189號)、公司原控股股東深圳市新力達電子集團有限公司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深圳市新力達電子集團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徐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2]190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經公司查詢與了解,本次立案的原因系該《警示函》下有關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公司與原實際控制人徐琦及其關聯方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相關事項導致。經公司向徐琦了解,徐琦表示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對此,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投資者可索賠。凡是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間買入,且2022年12月26日收盤后持有新亞制程的受損投資者,可參與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財經梳理公告發現,2022年12月27日,新亞制程公告稱,公司、公司原控股股東深圳市新力達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力達集團”)于近日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新亞電子制程(廣東)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許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2]189號)。
經查,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間,新亞制程子公司深圳市亞美斯通電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亞美斯通商業保理有限公司以供應鏈墊資、預付貨款、發放保理款、代付資金等名義,經過多層中間公司賬戶過渡后,將大量資金轉給新亞制程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使用。上述事項未經新亞制程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且未在公司臨時報告及相關年度定期報告中子以披露。截至2022年8月31日,新亞制程仍有6.26億元被占用資金尚未收回。
此外,公司還存在部分業務采用的收入確認方法不恰當,年報信息披露的業務經營情況的不準確、不完整的問題,
基于以上違規事實,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公司董事長許雷宇、時任董事兼總經理胡大富、時任董事兼時任財務總監胡丹、董事會秘書伍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公司控股股東新力達集團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實控人徐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天眼查顯示,新亞制程成立于2003年,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注冊資本為 5.08億元,公司的主營業務主要圍繞電子信息行業開展,根據業務類型的不同主要分為化工材料制造和電子制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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